项目编号:SHHYDXXJ—2015103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上海海洋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上海海洋大学信息化建设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上海海洋大学后勤服务中心教学服务部受相关部门委托,询价确定我校档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海洋大学档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 项目范围:
为了推进我校档案信息化建设,在已实现部分纸质档案目录数据信息化的基础上,结合我校档案工作实际,建设完善的档案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实现海量数据存储和档案全文信息管理,将我校档案馆建成一个:标准统一、操作灵活、体系结构开放、易扩充、易维护、安全、稳定、可靠的网络应用系统,其功能涵盖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个业务流程,包括档案的采集、处理、归档、存储、组织、发布、利用及数字资源管理全过程。同时,需预留和数字校园对接的接口。
3.采购清单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交货期 |
1 | 档案管理系统 | 1套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注:本次招标的软件系统未做过进口设备专家论证,只能采购国产产品。 |
二、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优质的售后服务;
2.报价人具备软件开发资质(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具有软件开发项目经验。所投产品须是成熟的,所投产品具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3.我校认为需要现场排除故障时,对方到达现场的时间不得多于8小时,以保证用户单位的正常使用;
4. 在高校有档案管理系统10个以上成功案例(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
四、付款方式
1. 所有款项由学校向成交供应商指定的银行帐号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同时成交供应商须向我校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否则学校可顺延付款。
2. 项目整体分三期进行付款:合同签订完15个工作日内我校支付合同款项的30%;整个项目完成,经我校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我校支付合同款项的60%;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满三年无问题,我校支付剩余款项。
五、报价方式
报价时间至2015年11月5日下午16:30截止,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含报价、三证复印件、售后承诺、相关案例、详尽的技术方案等相应材料,要求盖章,附电话、联系人及电子信箱等)密封快递至我校。
六、联系方式
1. 报价文件接收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0020;传真:021-61900020
技术问题联系人:谢老师 021-61900313
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后勤服务中心教学服务部(学生活动中心102室)。
上海海洋大学后勤服务中心教学服务部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