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加强校园网管理,保障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现将规范校园网账号使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我校的《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中也对使用校园网实行实名制认证和上网行为进行了规范。严禁用户擅自转借、转让、出租校园网账号给其他人员使用,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以免被盗用。
每个实名制账号上网时发生的一切网络行为,由账号所有人负责。如因转借、转让或出租校园网账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账号所有人承担。
用户在使用账号出现下列情况时,视为违规行为:
(一)私自转借、转让、出租账号的;
(二)私自建立互联网链路访问境外网络的;
(三)对校园网络进行非法入侵、嗅探或盗用他人账号的;
(四)对校园网络进行攻击,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网络的;
(五)未经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批准,利用校园网内各级接入设备进行各类网络技术实验的;
(六)从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上网活动的;
(七)其他扰乱校园网正常网络秩序的。
请全体师生严格遵守本通知要求,共同维护我校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安全。
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