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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算机网络维护和服务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06-03浏览次数: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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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计算机网络维护和服务,明确相关服务范围、规范管理和服务流程,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教工电脑

      ①对于教工报修的、学校范围内的电脑,若属于学校资产范围,则为学校维修和服务的范畴。

      ②关于部分教师的笔记本电脑,根据《关于鼓励专任教师在教学中使用手提电脑的实施意见》(沪海洋财[2008]6号)和《教师手提电脑借用协议》等规定,“教师必须确保该电脑及时正常使用”,“在该电脑的保修期内,学校不负责此电脑的维修费用”,故不在学校维修的范畴。

      2、学生电脑

      学生电脑属于学生个人财产,不在学校维修的范畴。

      3、专业计算机实验室、CAD实验室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沪海洋[2009]7号)、《上海海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及考核基本要求》及实验室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责,实验室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做好调试、安装、验收、使用、保管、维护、修理、计量等工作。现教中心负责网络方面的维护,相关专业实验室负责日常的电脑维护。

     4、网络接入

     根据《上海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上海海洋大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等,“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不得擅自加装HUB等网络设备”。现教中心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用户,将予以断网处理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