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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是学校重要通讯资源,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为此特对军工路校区电话业务作如下管理规定:
1、本规定仅适用于军工路校区办公电话的新增、更改、变更等管理。
2、军工路校区办公电话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3、各部门或个人如需要新增、更改、变更电话,必须提交经本部门处级领导同意并有部门盖章的申请报告,经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审核后,送交电信局办理。
4、电话使用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对电信管理的法规,同时遵守学校的管理办法。
5、电话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私接、私移、盗取、滥用等违反电话管理的行为。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学校有权对使用部门和个人进行相应处罚。
6、正常使用的电话如果出现了故障,请及时向112电信维修中心报修。
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200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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